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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超50地出公积金新政,多地推互认互贷、异地提取

http://www.clothr.com 2020年09月30日 14:36 作者:张猛 来源:中新经纬APP

  4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

  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2020年以来,至少有4地通过下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的条件、停止向第三套房及以上购房者发放等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

  9月23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调整最高贷款额度。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9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同时,增加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的条件,购买外市二手房应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方可申请提取。

  8月7日,合肥发布《关于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婚姻状况变化后家庭贷款次数的认定。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分别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

  8月3日,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8月10日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者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并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7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自8月1日起,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借款人“同户籍”家庭成员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部分城市收紧贷款额度,核心问题是公积金资本金不足。

  陈霄分析,上述4地公积金政策调整是为促进公积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疫情后部分城市楼市热度持续较高,此次公积金政策收紧也是为打击炒房行为、维护公积金提取秩序,对维护楼市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6城上调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

  据不完全统计,年内,深圳、东莞、沈阳、济南、潍坊、包头等6城鼓励住房租赁消费,上调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

  7月2日,深圳发文,阶段性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80%。为减轻疫情期间缴存职工支付房租压力,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2020年7月至12月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上调为80%。

  潍坊规定,6月15日起,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承租人及其配偶,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提取方式。按照固定额度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度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每年12000元。

  5月7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东莞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到,将租住提取公积金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月。

  3月25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4月起,沈阳提高租赁住房提取限额。其中,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限额由1200元/月提高至1400元/月;房屋坐落地址在4个县(区、市)的,限额由800元/月提高至950元/月。

  3月27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称,4月1日起,租赁商品房提取为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职工个人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再次提高,从9600元提高到12000元,租赁商品房限额提取上限不变,仍为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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